蕭宗讓女士獎勵金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蕭宗讓獎勵金暨精進學堂實施要點
經110年11月24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經111年2月18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經113年12月18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緣起與目的
世新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榮譽董事長成嘉玲教授為感念母親蕭宗讓女士重視教育,尊重知識,特捐贈經費,以促進讀書風氣,營造優良學習環境。本院為發揚前揭意旨,以深植學生法學基礎能力,培養國考應考實力,強化未來就業能量,特訂定本要點。
二、經費來源
本經費來源係由本校榮譽董事長成嘉玲教授捐贈。
三、 經費支出範圍
本經費可用於辦理國考精進班、國考講座之講師講座鐘點費及讀書會之學生獎勵金。
四、 講師座鐘點費
依本校會計室規定辦理。
五、 獎勵金對象及金額
本獎勵金之獎勵對象為帶領讀書會之本校法律學院碩士班及學士班四年級在學學生,每次獎勵新臺幣一千元。
六、 獎勵金申請程序
帶讀書會前,帶領人應備妥申請表,向本院提出申請,經院長審查核定後執行,依實際執行狀況發給獎勵金。
七、 施行及修正
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