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習
法律專業實習申請相關事宜
一、【法律專業實習】課程說明:
1.「專業法律實習」為三下系必2學分課程。
2.請同學於113-2期末前完成40小時實習、繳交實習心得、職涯學習護照(聽8場演講、講座或研討會:2場校外、6場校內)及實習問卷(現場填寫)。
3.實習心得於實習後繳交(如在假期中實習,可以開學再繳交)
4.113學年度法三甲乙實習資料繳件日期訂於114/5/22-114/5/23,限本人繳交。
5.暑期法律專業實習對象為大二(升大三)以上學士班尚未完成實習同學,學期中及寒假法律實習對象為大三以上學士班尚未完成實習同學。
二、【40小時實習】說明
1.法律實習時間表:
實習期間 |
實習時間 |
自行尋找實習單位登記日期(google表單) 截止日下午16:00前 |
系辦登記排班日期 上午9:00~12:00 |
暑假 |
114/6/23(一)-114/8/29(五) |
114/4/22(二)~114/5/6(二) |
114/5/6(二) |
114-1學期中 |
114/10/13(一)~114/12/19(五) |
114/9/2(二)~114/9/16(二) |
114/9/16(二) |
寒假 |
115/1/12(一)~115/2/13(五) |
114/11/25(二)~114/12/9(二) |
114/12/9(二) |
114-2學期中 |
115/3/30(一)~115/6/5(五) |
115/2/20(五)~115/3/3(二) |
115/3/3(二) |
2.【自行尋找實習單位者】:按【表1法律實習時間表】時間前上網填寫自行尋找實習單位登記表
,請務必詳實填寫表單及「世新大學實習工作環境表」、「世新大學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113學年度第2學期公告版)」、「 世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學習計畫表」於申請期限結束前送回系辦公室,將送系實習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告實習名單,實習文件將會發文寄出給該實習單位。
*「世新大學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請申請人與實習單位確認後,填寫該表格「一、實習工作概況」部分,其餘「二、實習工作評估」、「三、環境及交通安全」、「五、評估結論」由實習會議審議確定。
*實習工作環境表請拍攝例如逃生出入口,滅火器擺放位置,緊急逃生升降梯等等
*世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學習計畫表」:學校輔導教師為高思博老師。
*實習契約書公版請先讓實習單位確認,如有要修改請務必於登記後2週內繳交電子檔案給系辦。
*本院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簽約,欲前往實習學生請先自行與各法扶分會洽詢是否有實習名額可以應徵,並完成填寫自行尋找實習單位登記表.
3.【至系辦登記排班者】:按【表1法律實習時間表】至系辦登記。先到先選,排班請攜帶填妥(實習單位先空白)之履歷表、報到確認書(須黏妥大頭照),始能登記。登記後請上網填寫投保資料
(1)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只收暑假)
- 實習內容:113年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暑期課程表(參考)
- 實習名額:10人(一梯次)
- 實習期間:114暑期時間為7月底最後一週及8月第一週
- 實習時間:依行程每日略有差異
- 實習地點:11485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法務部內湖聯合辦公大樓)
(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北簡易庭紀錄科:
- 實習內容與培訓概述: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 實習名額:每梯最多同時3人,7梯次共21人
-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4/6/23(一)~114/8/28(四)安排排班,共7梯,每梯工作7天,遇六日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 實習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計6小時。
- 實習地點: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2樓。
(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民事紀錄科:
- 實習內容與培訓概述: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 實習名額:每梯最多同時6人,8梯次共48人
-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4/6/23(一)~114/8/27(三)安排排班,共8梯,每梯工作6天,遇六日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 實習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計7小時。
- 實習地點:10048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5樓。
(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非訟事件處理中心:
- 實習內容與培訓概述: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 實習名額:每梯最多同時2人,8梯次共16人。
-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4/6/23(一)~114/8/27(三)安排排班,共8梯,每梯工作6天,遇六日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 實習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計7小時。
- 實習地點:23146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248號
(5) 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 實習內容: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 實習名額:2人
-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4/6/23(一)~114/8/29(五)可安排排班,每週工作最多5天,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 實習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計6小時。
- 實習地點:10053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3號4樓之3。
- 實習日期及時間請於申請通過發文後,系辦公室將會通知學生,請兩位學生主動與實習單位主管聯絡討論,2人實習時間需安排一致。
(6)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
- 實習內容: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 實習名額:2人
-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4/6/23(一)~114/8/29(五)可安排排班,每週工作最多5天,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 實習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計6小時,。
- 實習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1樓。
- 實習日期及時間請於申請通過發文後,系辦公室將會通知學生,請兩位學生主動與實習單位主管聯絡討論,總實習人數以2人為限。
(7)憲兵指揮部:寒暑假皆可申請
- 實習內容:113年暑期課程表(參考)
- 實習名額:最多20人、最少10人(人數超過上限可協調分梯次實施)
- 實習提醒:無住宿,午餐有搭伙需自付每日61元及服裝規定
- 實習期間起訖日期為:第一梯次114/6/30(一)-114/7/4(五);第二梯次114/7/28(一)-114/8/1(五)(第一梯次登記人數超過20人時,始開放第二梯次登記)
- 實習地點:10491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8)萬國法律事務所 :(只收暑假)
- 職務名稱:暑期見習生
- 實習內容與培訓概述: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 實習名額:7月1名,8月1名
-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4/7/1(二)~114/7/31(四)及114/8/1(五)~114/8/29(五)安排排班,遇六日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以上。
- 實習時間: 到班時間與主管約定,一天不超過8小時
- 實習地點: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13樓
- 萬國法律事務所之申請學生,二年級第1學期成績總平均需達75分以上。
4.請務必參閱法律專業實習課程注意事項。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吳怡萱秘書聯繫(ipr@mail.shu.edu.tw;02-22368225#8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