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徵暑期工讀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招募114年度大專院校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在職專班、短期進修班等除外),於本僱用期滿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僱用。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應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未檢附,視為不具備前開情形,本院不令通知補正),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地方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村、里、鄰長個人
或其辦公室均非前述「地方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8,59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二)工讀生勞保個人負擔、健保補充保費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交通、住宿自理。
(三)健保部分,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保險對象原有之投保資格尚未喪失,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
三、招募名額:14名,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名。
四、主要工作內容:卷證裝訂、編頁、影印、整理檔卷(含搬運卷宗、卷宗下架、清查銷燬卷宗)、協助整理卷證、收文收狀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欠缺報名表或應徵資格證明文件者均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工讀地點以本院岡山檔證大樓為主,工讀生請審慎考慮交通之便利性與安全性):
(ㄧ)本院院區,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二)本院岡山檔證大樓: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南路57號。
(三)本院鳳山辦公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岸段96號。
七、工讀期間:114年7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或「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網站」下載,網址:http://ksd.judicial.gov.tw/,或來電洽詢(07)2161418轉分機2513)。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檢附文件以掛號寄「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郵遞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暑期工讀生」。
十、審查與進用:
(ㄧ)報名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及面試日期預定114年5月16日前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往站(不另寄發通知);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獲錄取進用名單預定於面試後二週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錄取者如未滿18歲,應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為指定監護人,請提出戶籍謄本供審核);逾期未報到(報到時間:114年7月1日上午8時)或應提出同意書而未提出者,喪失進用資格;未進用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三)本次招募如因故有停止辦理之必要,將另行公告。
十一、本院聯絡方式:07-2161418#2513陳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