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心

本院將所有專任教師,以研究領域為區分,設立6個研究中心。
並設有中心主任,進行教學、研究資源之整合。
以辦理學術活動、學生輔導為主要任務。

民事法中心

刑事法中心

公法中心

科傳法中心

財經法中心

智財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