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舍我獎學金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
研究生舍我獎學金分配辦法
99年10月20日經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年03月23日經9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06月09日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據世新大學舍我獎學金辦法,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舍我獎學金每學期每班核發金額依校方規定辦理。
第三條 每班每學期之獎學金平均分配予各班成績最優之學生,但領取獎學金之學生修課至少修滿六學分以上。金額無法整除時,核發修課學分最高者較多之金額以整除之。
第四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世新大學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
研究生舍我獎學金分配辦法
99年10月20日經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所務會議通過
102年09月18日經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年09月27日經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06月29日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 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據世新大學舍我獎學金辦法,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舍我獎學金每學期每班核發金額依校方規定辦理。
第三條 每班每學期之獎學金平均分配予成績最優之學生,若金額無法整除時,核發修課學分最高者較多之金額以整除之。
第四條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後發布,自發布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