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愷先生獎學金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端木愷先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經105年3月16日 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經106年2月17日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經106年4月12日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經108年11月27日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經110年10月20日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成立緣由與目的:

端木愷先生,於一九二八年獲得美國紐約大學法學博士,為我國國際法權威,並集卓越的政治家、外交家、律師與教育家於一身。 先生歷任行政院參事、立法委員及司法院秘書長等國家重要職務,並致力於維護我國與阿拉伯國家、太平洋地區各國及美國的友好合作關係。在政治職務外, 先生亦獻身正義、擔任捍衛人權之律師,不僅從未考量政治利害而動搖立場,執業所得以至個人財產多捐助於教育事業,一生清簡自持、淡泊名利。

先生早年曾任安徽大學以及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遷居臺灣之初曾短暫擔任公職,此後直至辭世均奉獻於教育工作。一九五一年起致力於東吳大學在臺復校,並擔任該校董事。一九五五年受世新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創辦人成舍我先生邀請,與其他新聞界及文化界先進共同籌辦本校前身「世界新聞職業學校」,並於成立後執掌教席。

先生暨其他知名學者之支持,對當時甫設立之學校而言,具有深具意義的象徵與鼓勵,並奠定堅實的教學研究基礎。 先生嗣於一九六九年至一九八三年間擔任東吳大學校長,處事果決,待人寬和,圓融風趣,但不放棄原則。為籌措辦學經費,常以古稀之齡隻身赴國外募款,且時時留意人才、鼓勵資助學生深造。在職期間從未支薪,實踐勤樸校風,卸任前更捐贈學校新臺幣一千萬元及住宅一幢,圖書一萬餘冊。

本校成嘉玲榮譽董事長為感念 先生作為法學者與公共知識分子之典範,以及推廣法學教育不遺餘力之貢獻,特捐贈經費,成立「世新大學法律學院端木愷先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以獎助本校法律學院(以下簡稱本院)努力向學、成績優異之學生。

二、獎勵對象:

本獎學金獎勵對象為本院所屬系所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及日間碩士班二年級學生。

三、申請條件:

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學生,申請前二學期之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日間碩士班二年級學生,申請前二學期之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

四、本獎學金之核發,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及日間碩士班二年級每年級各一名。獎學金由獲選四名同學平均分得捐贈人該年度捐贈之獎學金。

五、申請方式:

本院應於每學年初公告本要點及申請截止日期。申請人應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提出申請。

六、審查原則與程序:

本獎學金各學年之獎勵對象,由院務會議審查申請人之資格後,依申請人之表現擇優決定之。必要時,得經院務會議決議,邀請申請人、班級導師、研究中心主任到會說明。

七、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端木愷先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端木愷獎學金申請表 Word Odt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