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習

法律專業實習申請相關事宜

一、【法律專業實習】課程說明:

1.「法律專業實習」為三下系必2學分課程。

2.請目前修習實習課程同學於114-2期末前完成40小時實習繳交實習心得職涯學習護照(聽8場演講、講座或研討會:2場校外、6場校內)及實習問卷(研發處提供雲端問卷)

3.實習心得於實習後繳交(如在假期中實習,可以開學再繳交)

4.114學年度法三甲乙實習資料繳件日期訂於114/5月,限本人繳交。

5.暑期法律專業實習對象為大二(升大三)以上學士班尚未完成實習同學,學期中及寒假法律實習對象為大三以上學士班尚未完成實習同學。

6.世新大學法律學系校外實習服務要點

二、【40小時實習】說明

1.法律實習時間表:(115學年度)

實習期間

實習時間

自行尋找實習單位登記日期(google表單)

截止日下午16:00前

系辦登記排班日期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暑假

115/6/29(一)-115/9/4(五)

115/4/11(二)截止

115/5/19(二)

       

寒假

116/1/18(一)~116/2/19(五)

115/9/18(五)截止

115/12/8(二)

       

2.【自行尋找實習單位者】:按【表1法律實習時間表】時間前上網填寫自行尋找實習單位登記表(115學年度)

,請務必詳實填寫表單及「世新大學實習工作環境表」(word/pdf)、「世新大學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113學年度第2學期公告版)」(word/pdf)、「 世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學習計畫表」(word/pdf) 於申請期限結束前送回系辦公室,將送系實習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告實習名單,實習文件將會發文寄出給該實習單位。

*「世新大學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請申請人與實習單位確認後,填寫該表格「一、實習工作概況」部分,其餘「二、實習工作評估」、「三、環境及交通安全」、「五、評估結論」由實習會議審議確定。

*實習工作環境表請拍攝例如逃生出入口,滅火器擺放位置,緊急逃生升降梯等等

*「世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學習計畫表」(word/pdf) :學校輔導教師為高思博老師。

*實習契約書公版請先讓實習單位確認,如有要修改請務必於登記後2週內繳交電子檔案給系辦。

3.【至系辦登記排班者】:按【表1法律實習時間表】至系辦登記。先到先選,排班請攜帶填妥(實習單位先空白)之履歷表報到確認書(須黏妥大頭照) (word/pdf),始能登記。登記後請上網填寫投保資料
(115暑假實習資訊)

(1)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只收暑假)

  1. 實習內容:114年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暑期課程表(參考用)
  2. 實習名額:10~15人(一梯次)
  3. 實習期間:115暑期時間為7/27至8/7之間
  4. 實習時間:依行程每日略有差異
  5. 實習地點:11485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法務部內湖聯合辦公大樓)

(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北簡易庭紀錄科

  1. 實習內容與培訓概述: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法律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2. 實習名額:每梯最多同時3人,7梯次共21人
  3.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5/6/29(一)~115/9/3(四)安排排班,共7梯,每梯工作7天,遇六日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4. 實習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計6小時。
  5. 實習地點: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2樓。

(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民事執行處紀錄科

  1. 實習內容與培訓概述: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法律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2. 實習名額:每梯最多同時4人,8梯次共32人
  3.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5/6/29(一)~115/9/2(三)安排排班,共8梯,每梯工作6天,遇六日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4. 實習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計7小時。
  5. 實習地點:10048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1樓。

(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非訟事件處理中心

  1. 實習內容與培訓概述: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法律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2. 實習名額:每梯最多同時2人,8梯次共16人。
  3.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5/6/29(一)~115/9/2(三)安排排班,共8梯,每梯工作6天,遇六日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4. 實習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計7小時。
  5. 實習地點:23146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248號

(5) 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1. 實習內容: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法律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2. 實習名額:2人
  3.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5/7/1(三)~115/8/31(一)可安排排班,每週工作最多5天,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4. 實習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計6小時。
  5. 實習地點:10053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3號4樓之3。
  6. 實習日期及時間請於申請通過發文後,系辦公室將會通知學生,請兩位學生主動與實習單位主管聯絡討論,2人實習時間需安排一致。(需簽實習合約)

(6)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

  1. 實習內容:提供學生在職場學習待人接物及法律文書處理相關事務。
  2. 實習名額:2人
  3. 實習期間可安排起訖日期為:115/7/1(三)~115/8/31(一)可安排排班,每週工作最多5天,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4. 實習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計6小時,。
  5. 實習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1樓。
  6. 實習日期及時間請於申請通過發文後,系辦公室將會通知學生,請兩位學生主動與實習單位主管聯絡討論,總實習人數以2人為限。(需簽實習合約)

(7)憲兵指揮部:寒暑假皆可申請

  1. 實習內容:憲兵史蹟館參訪、測謊作業原理及實作、現場勘查案件及證物、數位及化學證物勘驗、案件偵查實務、緝毒工作實務、情報工作實務、刑事案件與檢調機關連繫作為、裝甲憲兵營參訪、憲兵機車連參訪、總統府參訪等
  2. 實習名額:最多20人、最少10人(人數超過上限可協調分梯次實施)
  3. 實習提醒:無住宿,午餐有搭伙需自付每日72元及服裝規定
  4. 實習期間起訖日期為:實習時間為5日,每日07:30~08:00報到,活動預計7月底舉行。
  5. 實習地點:10491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8)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本次115暑假無開放

  1. 實習名額:5人
  2. 實習期間起訖日期為:無
  3. 實習地點: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9)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 實習名額:2人 
  2. 登記資格:需修畢專利法,前一學期平均成績70分以上。實習期間需自備筆電。
  3. 實習期間起訖日期為:115/08/03~115/08/10,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計7小時。每週工作最多5天,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4. 實習地點: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10)保訓會:

  1. 實習名額:8人
  2. 實習期間起訖日期為:115/0701~115/08/31,每週工作最多5天,周休2天,實習工作時間總計40小時。
  3. 實習地點: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
  4. 實際上班時間待登記確認人數後報與保訓會由保訓會分配後通知。

4.請務必參閱法律專業實習課程注意事項。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法律學院 成詩安助理/張家綺秘書聯繫(lawsch@mail.shu.edu.tw ;02-22368225#83703)。

法律專業實習檔案下載(包含實習心得格式)

新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