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
一、宗旨: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為培養優秀法律人才,並獎助家境清寒、課業優異之大學法律系在學學生,特設此獎助學金。
二、獎助對象: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六名,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國內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三)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子女。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0年04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郵寄至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址設: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之2),以郵戳為憑。
六、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1000字以上自傳一份。
(三)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四)上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五)戶口名簿影本。
(六)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七、審核程序:
(一)初審由本基金會行政人員根據所檢附之文件是否齊件、條件是否符合篩選。
(二)複審由本基金會全體董事於董事會審定評選後決定得獎者。
(三)審查結果公布:由本基金會以書面通知得獎者,並公布名單於本基金會官網。
八、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民國110年05月底前公布得獎名單並擇日頒發。
(二)頒發方式:受獎人於本基金會通知後至本基金會領取現金及獎狀。
聯絡人: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 執行祕書 張則君小姐
電話:(02)2356-0809   傳真:(02)239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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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發給辦法(doc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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