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一、目的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持續影響,運用就業獎勵措施,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

二、適用對象

本國籍15-29歲青年,並於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者。

三、獎勵資格

(一)青年於台灣就業通網站之本計畫專區登錄參加。

(二)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

1.110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

2.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於110年6月15日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110年6月15日起算)。

3.青年於111年6月30日(含)前退役,退役後90日內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 (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

(三)依法參加就業保險。

(四)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

四、獎勵標準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五、獎勵申請方式

(一)青年受僱滿90日起90日內,備妥申請書等文件,以下列任一方式提出申請:

1.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

2.以自行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請。

(二)分署審查通過後,依青年受僱期間發給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三) 線上申請

六、聯絡資訊
(一) 勞動力發展署分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分機1460、1464  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7:30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專案信箱:da860823@wda.gov.tw

(二) 台灣就業通免付費電話0800-777-888  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8:30

*計畫資訊:https://reurl.cc/VE4O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