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校際課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校生申請校際課一定要先確定110-2已註冊選課才可以申請(延修生只要在本校註冊修一門課後,均可申請校際課)。
二、大四、延修生校際課上電子簽情況:
1. 必修課(必修課名不同時,要上簽認可課程扺免)
2. 大四衝堂(延修生因衝堂不用上簽報,可修校際課)
【應屆生為了畢業,又因衝堂,可以上簽報至外校修課(若因衝堂情況,選修課請盡量輔導至本校上課),請列印選課清單佐證衝堂情況】
三、大四、延修生校際課,放寬以當學期本校未開的課,可修校際課(不用上電子簽)。
四、大一至大三之校際課以本校未開之課為原則。
五、申請之校際課必須為正規學制所開,不可修二專、推廣教育課程及空中大學的課程,要正規學制,非推廣學制。
六、校際課不得超過8學分,總學分數不得超過25學分。
七、為免學生校際課名填寫錯誤,學生申請時,請先至開課學校網站核對課名、學分數是否和申請單上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