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風度影業啟動產學合作,「新風獎」短片創作大賽徵件中

世新攜手風度影業啟動產學合作 百萬獎金號召學生拍攝創意短片

2022「新風獎」短片創作大賽

RISING AWARDS

徵件辦法

一、主旨:

「新風獎」(RISING AWARDS)短片創作大賽,為今(2022)年首次舉辦之影展競賽。本影展預計為一年舉辦一次之常態式影展,為「世新大學」與「風度影業」雙方共創影視開發的新形態影展競賽。

「新風獎」主題環繞著「創作」與「創新」。「創作」為文本之核心概念,所有精彩的文本,不分類型與形式,皆積累成影像創作的「創意」。更因應新時代之趨勢,接續元宇宙虛擬之創意風潮,進而結合世新大學智能攝製基地之啟用,攜手風度影業凝聚資源挹注台灣影視人才之培育,開創台灣更多影視發展之創作與創新之可能性未來。

二、主辦單位:「世新大學」與「風度影業」共同主辦

三、獨家贊助:元宇宙棚虛擬製作有限公司

四、徵件主題:

創作主題與類型不限,影像作品題目自訂,特別鼓勵結合智能攝影棚之創作作品。

五、報名資格:

(一)面向世新大學各學院、各學系、各學制之在學學生。以短片企畫案申請之時為我校之學生為報名資格,允許其企畫案報名申請。

(二)報名作品應選定代表人,原則以該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或製片任之,並應為我校之學生(或應屆畢業生)。代表人為獎金之受領人及納稅義務人,亦為與本競賽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之相對人。

(三)組隊報名者,報名成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校之學生,報名成員將列為作品得獎名單內。

六、影片規範:

(一)內容形式:不分創作類型。

(二)影片長度:3分鐘至30分鐘為限。

(三)影像素材:自行拍攝或繪製,形式不拘,但須為版權擁有。

(四)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2. 選用以「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五)若影像創作作品已製作完成,須為11111()以後之日期,並於報名表之欄位勾選註明,報名時繳交短片企畫書並上傳影片至Youtube提供連結,標題格式為「2022新風獎短片創作大賽_○○○(片名)」,影片設為不公開形式。

七、參賽流程:

(一)時程與內容:

  1. 本競賽分為「兩階段」時程。
  2. 「第一階段」為徵選「短片企畫書」。短片企畫書內容之項目自訂,以突顯各自作品之特色為主,但須含劇情簡介拍攝大綱或劇本及預算規劃表,此階段預計評選出15部短片企畫書。本競賽特別鼓勵結合智能攝影棚之創作作品,每部頒發3萬元短片製作費予以補助。最終入圍企畫書數量,則以評審會議最後擇優調整決定之。
  3. 「第二階段」之競賽對象為入圍短片企劃書之創作作品。入圍之短片須攝製執行完畢,否則須退還補助製作費。此階段為「2022新風獎短片創作大賽」,預計評選出:

(1)整體表現類:「首獎」「虛擬短片創作獎」及「特別獎」共3個影片獎得主,計新台幣200萬元整。所有不分類型之入圍短片,皆有角逐首獎最高獎金之資格。

(2)單項表現類:「最佳導演獎」「最佳視覺效果獎」「最佳編劇獎」「最佳攝影獎」「最佳美術獎」「最佳聲音表現獎」「最佳剪輯獎」及「最佳表演獎」(兩名)9名個人獎得主,計新台幣110萬元整。本競賽總計12個獎項,總獎金高達新台幣310萬元整。

(二)第一階段報名與徵件:

  1.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參賽之影像創作作品須由參賽者本人創作(共同創作者可聯名參加)
  2. 本徵件辦法公告之日起,第一階段至111530 (星期一) 24時截止報名,上網 [2022新風獎短片創作大賽官方網站]填寫報名表單,並將下列資料E-mail至徵件小組信箱:rtf@mail.shu.edu.tw,郵件主旨為「報名2022新風獎短片創作大賽─ ○○○(片名)」,收到徵件小組回覆後不須補件,即完成報名手續。

(1)須檢附代表人及每位影片報名成員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

(2)須填寫報名表(附件1)word檔。

(3)報名郵件須附上短片企畫書pdf檔。

(4)須檢附指導老師同意書(附件2)

(三)第二階段提交資料:

  1. 入圍短片企劃案之影片須於9月底前完成影像作品繳交徵件小組,進入10月競賽評審期。
  2. 劇組須填寫切結書(附件3),此項文件須有代表人或相關人員簽章之pdf檔或影像檔。
  3. 繳交作品之完整演職員名單(須含角色對照表),作為評審進行個人獎項之評選參照。
  4. 進入此階段時若報名成員已畢業,可出具畢業證書佐證,或出具學校或科()所證明確為在學期間參與攝製完成證明文件之電子檔,須二分之一以上短片劇組成員出具。
  5. 至少3張劇照及1張導演照(照片解析度規格至少為300dpi,大於500KBJPG檔案)
  6. 含中文字幕之正片影像創作作品自行上傳至Youtube,並提供連結,標題格式為「2022新風獎短片創作大賽_○○○(片名)」,影片設為不公開形式。

上述資料均以E-mail傳輸,逾期或文件不全者,徵件小組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短片代表人與指導老師均須繳回競賽補助之獎金。

(四)評審機制:

採取「評選入圍」及「競賽評審」兩階段辦理,評審團皆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

  1. 評選入圍:由徵件小組就報名者提送之短片企畫書進行檢查,檢視申請資格、各項文件是否符合規定。若有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文件不全者,徵件小組得通知限期補正。報名資料完備者,即進入短片企畫書之入圍評選。
  2. 競賽評審:由入圍之短片企畫案所攝製完成之影像創作作品進行評審並選出獎項。作品如有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全影片無法播放、播放狀況不佳或影片遭下架等情形者,徵件小組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評審,並繳回全數補助金。

(五)入圍公布及頒獎:

預計於1116月下旬於「新風獎」官方網站公布入圍名單,並於同年12月上旬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之場地及時間由徵件小組另行公告通知,鼓勵入圍劇組全員出席參加,典禮現場公告獲獎名單並領獎。

八、獎項及獎勵:

(一)整體表現類:

  1.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2. 虛擬短片創作獎1名,獎金新臺幣5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3. 特別獎1名,獎金新臺幣5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二)單項表現類:

  1. 最佳導演1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2. 最佳視覺效果獎1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3. 最佳編劇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4. 最佳攝影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5. 最佳美術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6. 最佳聲音表現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7. 最佳剪輯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8. 最佳表演獎2名,獎金新臺幣各10萬元,獎座各1座,獎狀各1紙。

(三)附註:

  1. 得獎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之稅金。
  2. 獎項獎座原則為1座,若得獎作品成員為1人以上,得由主辦單位同意授權製作額外獎座,製作費用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3. 獎項獎狀原則為得獎作品所有成員每人1紙,參賽者於報名時應注意正確、詳實填列團隊成員,倘有遺漏、訛誤不得據以要求重新更換補發。

九、參賽者同意事項:

(一)為推廣本次競賽,參賽者應同意其參賽影像創作作品、劇照及其他相關資料自受理報名起至活動結束期間,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活動之宣傳使用(含網路宣傳),並得將影像創作作品重製、改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或部分剪輯。

(二)入圍作品應提供30秒至2分鐘之片花或預告片影音檔,供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傳使用。

(三)本競賽所有得獎影像創作作品之版權歸原著作權人所有,惟入圍者及得獎者應授權主辦單位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 入圍及得獎作品應依主辦單位安排於影展進行公開放映,並依放映場地須要提供DCP或高畫質影音檔播映。
  2. 入圍及得獎作品須繳交完整版作品數位檔案一份。
  3. 為推廣成果之目的,入圍及得獎作品同意授權風度影業及元宇宙棚虛擬製作有限公司內部地點及公司官網,進行非商業用途之公開展示及公開播送。

(四)本競賽最後得獎作品,風度影業擁有另行改編為長片作品之優先開發權。

(五)報名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移除上傳影片,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獎狀,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六)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影像創作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參賽影片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獎座及獎狀。

(八)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所有註冊應為參賽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九)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十一)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訂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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