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典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徐鈴茱律師)-大專院校學生實習
典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徐鈴茱律師)-大專院校學生實習
聯絡資訊
承辦人:尤小姐
電話:02-2504-2668#62
一、宗旨:
典律國際法律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所訂學生實習係為增進本所與學校之交流合作,使學生能透過實務工
作與本所徐鈴茱律師進行合作與學習,累積未來發展經驗與資歷。
二、申請資格:
1. 國內法律系所學生。
2. 對法律實務工作有濃厚興趣並樂於參與者。
3. 能配合本所規定之實習時間,並全程參與者。
三、 實習內容:
1.了解事務所之運作。
2.了解事務所之行政工作如收文、發文、作狀、其他行政庶務等。
3.了解法院實務運作:參與民、刑事訟訟程序、開庭、書狀撰寫等。
四、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人員額滿為止。
五、 需求名額:3名
本所實習生需求為3名。
六、 申請辦法、流程:
1. 採線上申請,欲申請者請備妥下列文件(轉PDF檔)並mail(lawyerfamous1@gmail.com):
(1) 上傳個人簡歷
(2) 上傳實習計劃書(含實習動機與目的、曾修習相關課程、預期成果等)
2. mail提出申請,完成申請後來電確認是否成功送件。
3. 學生實習審查,經本所書面審查通過者將陸續通知面試。
4. 經本所錄取實習學生,請依本所規定時間前來報到並開始實習。
七、 實習期限及出勤時間:
1. 本年度實習時間自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
2. 每週至少到所服勤五天,每天至少7.5小時,實習時數不得少於25天(100小時)。
3. 每週實習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8:00,並應簽到退。
4. 事病假請事前報備;病假如無法事前報備,亦請於當日以電話告知本所。
八、 實習考核:
1. 實習學生於實習結束前一週繳交【學生實習報告】書面資料(字數須2千字以上),經審核通過者,本所即
核發實習證明,未繳交者或經本所審核不合格者,本所不予核發實習證明。
2. 本所得就學生實習期間表現、【學生實習報告】、校方考核需求評量,於學生實習結束後將考核表提供
校方參考。
3. 參加本所實習之學生於實習期間缺勤(含病假)達實習時數20%、表現不佳或有不當行為、損害本所名譽
之情事者等,本所得書面通知終止該生實習,不開具實習證明,並通知就讀學校系所。
九、 其他:
1. 本實習不支給薪資,但實習期間表現良好者,有機會獲得本所提供之獎助學金。
2. 實習期間於本所取得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或文件,未經本所同意,不得擅自列印、複製、引用,或
以任何形式對外傳播、發表或留存。
3. 實習學生須依本所規定時間到會實習,服裝儀容需注意整潔,並需配合本所人員之輔導,參予事務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