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高等行政院徵暑期工讀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招募114年度大專院校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在學學生於暑假期間至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應徵(請至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網站(https://tcb.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下載)。
一、應徵資格:
(一)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工讀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村、里、鄰長個人
或其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8,59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新臺幣119元。
(二)工讀生之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付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交通自理。
三、招募名額:2名,並視實際需要備取若干人。
四、工作內容:
主要例示如下:
(一)國內外司法、法學相關圖書之分類、整理等。
(二)卷證文書之登錄、收發、傳遞、整理等。
(三)重要司法文物、檔案之清理、登錄、數位化等。
五、工讀地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六、工讀期間:自民國114年7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共計2個月。
七、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寄送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相關應徵資料證明文件等資料,寄至「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收」,郵遞地址:402201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暑期工讀生」。
九、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進用名單將公告於本院網站(https://tcb.judicial.gov.tw)。
十、如有相關詢問請洽(04)22600800分機8315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