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1財團法人臺北市翁元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開放申請(院辦公室收件至111/9/28截止)

請有意申請本獎助學金的同學,於111年9月28日(週三)前將申請文件(申請書、自傳、區公所或鄉鎮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之證明文件、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證明)繳交至院辦公室,以利後續甄選審查及行政作業。

 

一、為鼓勵全國優秀清寒學生,本學期提供獎助學金三萬元整/名。

二、請填寫申請書、自傳、鄉鎮市區公所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且未領有任何獎學金。

三、申請資格:法律系大學部學生。

四、請於111年9月28日(三)前送交院辦公室,並由院推薦一名參加評選。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院辦公室。

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