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法律大會考相關事宜
【114年度法律大會考考試地點在管院M棟】
考試日期:114年9月2日(二)
考試地點:
一升二教室M408,M409。
二升三教室M407,M408,M409,M410。
請同學務必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件,及應考用黑色2B鉛筆,依公告教室應考。並依當日公告之座位表入座。
依本校考試規則:「第三條 每堂考試,均須按時到場,凡遲到逾二十分鐘或無故在試場外逗留者,以曠考論;曠考者,不得補考,進場三十分鐘後,始可出場。」
依本系法律大會考施行辦法規定:第一次及第二次之會考均為必考,成績平均達六十分者為通過,會考通過後始符合畢業資格。依前項規定通過之人數,未達實際到考人數百分之六十時,按成績平均高低順序,以實際到考人數前百分之六十為通過。會考未通過者,須於三年級升四年級之暑假參加補考。如補考仍未通過者,須修四年級所開設之群組選修課程十六學分,成績及格者始符合畢業資格。
再次提醒:大會考為測驗題考試題型,請務必參閱近十年高考、司法官及律師(第一試)國考試題。
祝大家考試順利!